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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工作主体

(一)2016江苏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主体

资格复审工作,市级机关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区县级机关(含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由招考单位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

(二)2016江苏公务员资格复审对象

在2016江苏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各招录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简称警察),在面试前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

(三)2016江苏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地点:查看各地市资格复审及公告,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016江苏公务员面试(不断更新)

 

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定向、委培的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及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
  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4、符合有关安置条件的报考人员除简章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夫妻分居两地的:还须提供在宁一方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夫妻分居证明或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在宁一方配偶的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须由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在宁安置条件的军人配偶:还须出具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同意随军的批复。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应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6、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须出具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7、省、市统一组织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市、区县统一组织选派到村(社区)基层服务的人员,须出具所在区、县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8、提供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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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是公务员招录的重要环节,各区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各招录单位必须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做到责任到人,严格标准,统一尺度,防止错审、误审、漏审,确保公平公正。
  2、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按招录单位通知前来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各区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各招录单位要认真、及时做好递补人员审查,及时填写递补人员申报表并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市人社局公务员考录处审核。
  4、各区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各招录单位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及时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收取面试费用100元并及时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5、要及时做好来信来访的回复接待工作,关注考生、家长、社会及媒体的反应,按属地原则及时化解矛盾和影响,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市人社局公务员考录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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