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选调)25名人员公告(2)
2018-03-21 09:29:3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市人社局作为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 公开招聘平台,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法规政策规定履职尽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相关环节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市人社局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http://www.sqrsks.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3月27日9:00-4月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3月27日9:00-4月3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4日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招聘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8日的9:00-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3月27日9:00-4月9日16:00。
(3)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4)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岗位代码08岗位,不限制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12∶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