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州昆山市巴城镇招47人公告(2)
2017-04-25 09:46:36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昆山人力资源网
五、体检、政审、录用和待遇。
1.体检。实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资格复查和考察。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资格复查和考察不合格人员,由巴城镇组织人事办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巴城镇组织人事办提出申请复核,巴城镇组织人事办在接受到复核申请的3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因考生体检、资格复查和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替补。
3.录用。对体检、资格复查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昆山人力资源网及巴城镇“水韵巴城”公众号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职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4.待遇。按巴城镇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57655921。
本简章由巴城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655919。
巴城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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