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公共基础知识(3.20)(2)
2017-03-20 14:56:19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苏州华图
6.日前,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成功收购希腊最大港口比雷埃夫斯港的67%股份,比雷艾夫斯港项目将成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在欧洲的重要支点。驱动此次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收购行为最有可能的因素是( )。
A.企业资金融通,技术创新的需求
B.企业去杆杆,去库存的需求
C.企业降成本,产业升级的需求
D.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实施全球布局的需求
公基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D。解析:题干所述是打造四种丝绸之路,要用钉钉子精神去抓,一步一步的把“一带一路”建设推向前进,由此可见,钉钉子精神意味着逐步推进事物的发展。ABC均非题目所强调的主要意思,为无关项,故本题选D。
2.【答案】B。解析: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和极致的“工匠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个人层面在新时期的具体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A错误。弘扬“工匠精神”的时代价值在于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添时代内涵,为实现中国梦提供精神支持,而不能提供现实途径,C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3.【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串通投票罪是指违反国家投标市场管理法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行为。故A的甲某与主管负责人为传统投票罪的共犯。B吴某为共犯的实行过限,与乙某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构成共犯。《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丙教唆赵某入户抢劫,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的是拦路抢劫,无论是在什么地方采用何种方式实施抢劫行为的,都成立抢劫罪,抢劫的地点及方式对该罪的构成不产生影响。因此,丙仍然成立抢劫罪的共犯。 D.丁某与孙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丁已经将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完全退出来了,之后孙某的盗窃完全是靠他个人的手段及方式完成的。因此,丁对孙某的盗车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故本题选D。
4.【答案】C。解析:通知适用于传达上级单位指示,部署安排工作,任免和聘用干部,批转、转发和印发文件,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等。而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告知重要情况。故本题答案为C。
5.【答案】D。解析:A属于产品侵权责任,因产品缺陷导致人身伤亡的,由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责任,K牌滚筒洗衣机生产商为产品的生产者,需要承担责任。B属于产品侵权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生产者明知产品有缺陷的情况下仍然投放市场销售,不符合产品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应承担责任。C属于报废机动车转让者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1条明确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D属于劳务派遣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而从题目中可知,T劳务派遣公司对戊某进行了相关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才将其进行派遣,并无过错,故应由V公司承担责任。故本题答案为D。
6.【答案】D。解析: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收购比港,将对深化两国双边经贸往来和促进中希关系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远洋海运集团收购比港,主要依托比港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把握“一带一路”和两国合作的战略机遇,将比港打造成地中海地区最大的集装箱中转港、海陆联运的桥头堡、国际物流分拨中心。由此可见,中国远洋集团收购行为最主要是因为开拓海外市场,实施全球布局,故本题答案为D。
以上即是每日一练:公共基础知识(3.20)全文,更多信息请关注苏州华图官网:http://suzhou.huatu.com/,或关注苏州华图微信公众号:suzhouhuatu,及时了解公务员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
以上即为《每日一练:公共基础知识(3.20)(2)》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公务员招考资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