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淮安市洪泽区招聘10名中小学教师简章
2017-06-05 11:06:25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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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小学招聘3人,江苏省洪泽中等专业学校招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7年6月22日)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应聘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应聘江苏省洪泽中专校岗位(岗位代码为03001-03007)的,如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先报名应聘,但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履行招聘单位的服务期限。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本区范围内在编教师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 6月 19日— 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苏省洪泽中等专业学校内),咨询电话:0517-8723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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