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市溧水区补招35名编内新教师简章(2)
2017-06-02 10:40:0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教育
(二)面试
面试由溧水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审批后的面试方案统一组织。
1.面试人选根据达到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学科)招聘数的1:3确定。因放弃等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可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7年6月21日前在溧水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采取说课或技能测试形式进行。说课、技能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于2017年6月 21日前在溧水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4.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
5.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
6.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水教育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说明
(一)凡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被聘用的新教师,于2017年8月到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办理报到手续。
(三)根据溧委发〔2015〕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需求教师学校,所有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行选择用人单位。
(四)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新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本公告由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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