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通市海安县新闻信息中心(海安日报)选聘3人简章(2)
2017-11-30 12:06:57 江苏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海安县人民政府网
5.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
7.公示与审批调动。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海安县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程序办理流动手续。
8.因本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六、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海安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88906300 18962781559;监督举报电话:18862726963。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新闻信息中心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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