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通市海安县新闻信息中心(海安日报)选聘3人简章
2017-11-30 12:06:57 江苏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海安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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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优化县新闻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3名事业人员到海安县新闻信息中心(海安日报)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二、选聘对象
海安县内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
三、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新闻写作能力;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4.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事业单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12个月为1年);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教育系统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有正式报刊发表的文章,请一并提供。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海安县新闻信息中心(海安日报) (海安县人民中路51号原县政府大楼三楼办公室二室)。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选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自行报名,海安县新闻信息中心(海安日报)将会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
2.应聘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选聘人数,直至取消该选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海安县门户网站(www.haian.gov.cn)公示。
3.笔试。笔试内容侧重于新闻采访专业能力测试,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4.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按照笔试成绩×70%和面试成绩×3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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