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宿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选调3名人员公告
2016-11-04 11:36 苏州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宿迁市人社网
苏州人事考试(http://suzhou.huatu.com/)提供考生2016宿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选调3名人员公告,报名时间为11月7日-10日,11月19日笔试,笔试测试综合知识、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具体事项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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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为及时补充岗位空缺,优化人员结构,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研究决定,从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 公开选调3名人员充实宿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参公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
单位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性质 |
职位简介 |
选调计划 |
开考比例 |
学历 |
专业 |
报名咨询电话 |
宿迁市环境监察支队 |
01 |
办事员 |
参公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
3 |
1:5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环境保护类、法律类、材料工程类、化学工程类、医药化工类、生物工程类、计算机大类。 |
84338620 |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人员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