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宿迁市司法局选调2名宿迁公证处涉外公证人员公告
2016-10-28 16:43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宿迁市人社局
宿迁市司法局选调2名江苏省宿迁市宿迁公证处涉外公证人员简章,苏州人事考试(http://suzhou.huatu.com/)提供考生2016宿迁市司法局选调2名宿迁公证处涉外公证人员公告,报名时间为11月7日-9日,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具体事项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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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迁公证处为市司法局下属的自收自支国有事业单位。根据《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含宿迁市所辖县、区,下同)国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江苏省宿迁市宿迁公证处涉外公证人员2名(正式事业编制,岗位类别:管理,岗位等级:管理十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全市国有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50周岁以下(1966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取得涉外公证员资格,取得三级公证员及以上职称,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与选调单位现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比选、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审查中遇到的问题可与市司法局联系。
2、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11月7日—11月9日工作时间,在市司法局(市洪泽湖路139号,市司法局大楼二楼1211室)报名。报名联系电话:84362602、18936995566。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
3、报名人员也可通过委托他人代报名、传真等方式报名,并同时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复印(传真)件,且须最迟于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前一天提交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放弃。传真:84362544。
(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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