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宿迁市引进6名市直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简章(2)
2016-11-17 14:25 苏州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宿迁市人社局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 公共科目(综合知识)占30%、岗位专业知识占70%,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程序。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考生按照拟引才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不足引才岗位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市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
笔试成绩于2016年12月13日在简章发布的相关网站公布,并同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直接入围面试考生需一同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2月16日8: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5、面试(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
面试地点: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03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另行安排),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未达合格线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合格线以上考生,按照拟招引人才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6、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7、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
8、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才,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政策咨询
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0527-84353007
报名技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监督电话:0527—84359865(宿迁市纪委派驻宿迁市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
1、宿迁市2016年度引进市直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
2、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推荐阅读 ——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