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兴化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0名合同制人员简章(2)
2016-11-14 17:26 苏州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同分跟进);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要求的材料原件:(1)身份证;(2)学历证书。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费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等出现缺额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市人社局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外用工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329(监察局)
附件:
1、岗位计划表
2、报名表
3、专业目录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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