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市姜堰区事业单位招聘91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5-30 00:16:4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委托书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考生须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报名者须持有中共姜堰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自愿选择报考岗位,自行下载填写《泰州市姜堰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生的资格初审,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考生的资格复核。经审核后,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小两寸证件照3张(证件照下端不影响辨别考生容貌的地方需印有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缴纳报名费100元,办理报名手续。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报名费。
(3)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姜堰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6月13日下午16:00。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改报名地点: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508室)。
(5)报考人员须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
1.笔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4.笔试成绩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选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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