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10名党政青年人才简章(2)
2018-03-29 09:59:2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五、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同时参照泰州市人才强企政策标准给予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购房券”: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
(2)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2万元/年,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连续发放3年。
2.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结合所学专业及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关单位轮岗锻炼,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挂靠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才储备中心。
3.选聘人员试用期满后,由中共泰州医药高新区工委组织部会同实践锻炼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个人专业特长及岗位适应情况,安排到相应机关事业单位。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4.选聘人员由中共泰州医药高新区工委组织部跟踪管理,择优纳入科级后备干部队伍重点培养。
六、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中共泰州医药高新区工委组织部和泰州医药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23-89690279
咨询电话:0523-89690289、0523-89690605
附件:1.推荐高校名单
3.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中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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