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通如皋市事业单位下半年公开招聘63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11-08 16:09:3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南通人社局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11月30日09:00至12月2日12:00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详见《如皋市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同考的,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相关专业知识(占80%)。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如皋市人社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如皋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收取面试费100元。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17年应届生须提供毕业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告)。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的,再加面试),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告。
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严格按照录用考察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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