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淮安市清江浦区事业单位招聘102名工作人员简章(3)
2017-06-30 16:48:1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面试要求:
①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②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③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再次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或明确表示放弃的,取消体检资格并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若因参加体检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委组织 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特殊要求的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自行组织)。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清江浦区政府网(http://www.haq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清江浦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515207
区委组织部:0517-8351508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516713
本公告由清江浦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