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市选聘149名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章(3)
2017-05-10 15:33:29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迁市人社局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市县(区)人社部门组织选聘单位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党建网、智汇宿迁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以及本公告、《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党建网、智汇宿迁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网站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党建网、智汇宿迁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审批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政策咨询
宿迁市委组织部 0527-84368161
宿迁市人社局 0527-84353007
宿迁市编办 0527-84368353
沭阳县委组织部 0527-83069820
泗阳县人社局 0527-85271823
泗洪县人社局 0527-80829310
宿城区人社局 0527-82960398
宿豫区委组织部 0527-80988093
报名技术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 0527-8435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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