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招聘29人简章(3)
2017-04-19 10:59:06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4.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条件和资格:
(1)调研统计人员(3名)。从事统计分析、综合调研、立案辅助等工作。
①具有法律、中文、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
②年龄35周岁以下;
③具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具备较好的行政公文和一般性文章的写作水平,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来访登记人员(5名)。从事导诉、来信办理、来访登记等工作。
①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②年龄30周岁以下;
③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④具有一定社会实践经历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有政法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最高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zhaopin@leaderhr.com。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分为初试和面试。
2.初试包括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应聘书记员加试,包括听打和看打)。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重点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书记员、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及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4.综合办公室出纳、信息技术人员、驾驶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经初步筛选后(不参加初试),确定面试人选。
5.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学校证明)等原件;面试前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将综合笔试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派遣至我庭工作,派遣期3年,试用期半年。期满后,表现优秀者可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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