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招聘29人简章
2017-04-19 10:59:06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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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领导和监督,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巡回区域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5省(市),工作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具体情况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www.court.gov.cn或关注“第三巡回法庭”微信公众号了解)。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总计29名,分别为:
1.书记员13名。
2.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8名。包括行政管理人员3名,出纳1名,信息技术人员1名,驾驶员3名。
3.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包括调研统计人员3名,来访登记人员5名。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3)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形;
(4)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5)身体健康;
(6)无其他不宜从事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工作的情形。
2.书记员条件和资格:
(1)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专科或本科学历;
(2)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准确率达90%以上;
(4)具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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