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海门市公证处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02-24 17:16:1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人事考试网
(六)总成绩
按适岗评价占25%、笔试成绩占25%和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考察
海门市司法局组织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九)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两个月。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其劳动关系挂靠在劳务派遣机构。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标准和发放办法、社会保险待遇等,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海门市纪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公告由江苏省海门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12510,0513-82107867。
监督电话:0513-68903925。
海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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