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州市高新区招聘12名"两新"党建专职工作者公告(3)
2016-09-01 09:44:1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市政府网站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在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录用和薪酬待遇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
苏州科技城、东渚镇,狮山、横塘街道,枫桥街道招聘的“两新”党建专职工作者与所在镇(街道)非公经济党工委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续聘。薪酬待遇参照所在镇(街道)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并建立相应的增长机制。
区工委“两新”工委招聘的“两新”党建专职工作者委托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续聘。薪酬待遇不低于各镇(街道)同年招聘的“两新”党建专职工作者的平均收入水平。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935。
七、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工委“两新”工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51931、68751906。
苏州高新区工委“两新”工委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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