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苏州市工业园区选聘16名进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3)
2013-10-17 15:00:35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人员,在工业园区圆才网站进行公示, 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
录用人员 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不列入专项事业编制。 聘期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录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收入待遇参照所在地同类岗位人员,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保。
四、纪律
公开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 监督电话:66680962。
五、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选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680976。
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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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