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自主选聘本籍大学生30人简章(2)
2017-07-10 11:41:32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江宁人才网
(三)资格审查
成立街道自主公开选聘本籍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街道自主公开选聘本籍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通知在江宁人才网和汤山党建网上公布,同时电话告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本街道范围内组织的各类招考,并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岗位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缩减选聘计划。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1、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由街道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江宁人才网和汤山党建网公布,同时电话告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选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街道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和汤山党建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街道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并统一安排岗前培训。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相关待遇
本次自主选聘的工作人员由街道进行统一分配。试用期工资为每月3500元(不享受其他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街道综合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此次录用人员身份性质为街道聘用干部,并作为街道后备干部来重点培养。
本次街道自主公开选聘本籍大学生工作由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清退,并且追究相?人员责任。报考咨询电话:84107648(组织办);监督举报电话:84107638(纪检监察室)。报考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江宁人才网(http://www.jnrc.gov.cn/)、汤山党建网(http://ts.jndj.gov.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本简章由汤山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汤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 7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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