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招聘20人简章(2)
2017-03-30 09:33:31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苏州华图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25日9︰00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拨打网报技术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考生届时可凭身份证号在该简章发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该简章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对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常州市常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被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化管理、市场化工资、企业化保险的管理办法。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3987613
网报技术咨询:0519-86617189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127217
六、本简章由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负责解释。
2017年新北区环保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岗位简介表.docx
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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