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无锡市委党校招聘2名教师 4月20日报名(2)
2015-04-15 08:55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无锡人事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无锡市人事考试网和中共无锡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具体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列入我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校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无锡市委党校纪委、监察室0510-85559985转4208。
本公告由中共无锡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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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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