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省考连云港市招录294名公务员(含垂管)公告(4)
2015-02-03 11:16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连云港人社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因考生总成绩并列造成体检人选数超出拟录用人员计划数,若招考单位确有空编并同意增加录用计划数,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体检程序;否则,按考生笔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前,委培、定向、联办的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社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不能按期提供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招录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录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连云港市公务员网(www.lyghrss.gov.cn/default_gwy.aspx)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本简章由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招考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公务员管理处):(0518)8582002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0518)85685731。
报名考务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11913。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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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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