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省考公告:2018常州市考录480名公务员简章(2)
2018-01-26 17:15:52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常州人事考试网
报考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
1.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录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监狱工作;
2.符合考录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经历等条件要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职位的,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2年 1月30日以后出生);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要求;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
1.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A);
2.全日制普通高校政法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5.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不得报考的人员
2015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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