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淮安市考录人民警察42名简章(3)
2017-01-11 15:17:04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淮安市人社网
(五)体能测评和体检
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政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职位实际拟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应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因体能测评和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可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
在体能测评、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八)政审、公示和录用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入围政审人员名单将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政审按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实施。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人员须参加新民警岗前培训和初任培训。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
淮安市2017年考录人民警察其他相关政策要求可详见《2017年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与《2017年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释》。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各县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由职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答)。各考录职位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517)83941813、89668165;
考务网报系统技术支持咨询:(0517)83671403、8366856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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