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常州市考试录用450名公务员简章(2)
2017-01-10 17:31:07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常州市人社网
8.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及招考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还应具备:
1.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录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省级公安机关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的还应具备: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监狱工作;
2.符合考录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经历等条件要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职位的,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要求;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还应具备:
1.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A);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5.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不得报考的人员
2014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现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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