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考试录用914名公务员简章(5)
2017-01-10 15:30:22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苏州市人社网
十、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机关将主动联系考生。体检后请考生注意浏览官方网站(www.jsszhrss.gov.cn)的信息,耐心等待。
招录相关要求详见《苏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十一、纪律和监督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把公务员“进口”渠道,杜绝公务员录用上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查处。整个考录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0095。
十二、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省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考录事项由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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