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省考南京市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导(14)
2016-12-28 14:42:26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苏州华图
十四、关于网上报名问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通过报名网站准确填写本人移动电话号码,并考录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且须按以下要求和网络报名有关规定规范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和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完整、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实、不全、不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考生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职位要求的专业、取得资格证书等信息必须填写。填报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或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一致;职位要求的取得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情况,要明确说明;对本科段专业有要求、法检系统需要通过司法考试(A)的,要明确说明;报考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须填写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和残疾证号。
(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须完整、连续, 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直至最高学历学位(含2017年8月31日前预计取得的)。应注明: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名称为准)、学历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编号)、学位(学士、第二学士、双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编号)、学习形式(全日制、在职、定向、委培等)。以留学获得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编号。定向生、委培生须注明委培或定向单位、所在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是否同意报考。
工作经历应注明各阶段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待业也须注明。在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注明单位规格是否区、县级及以下,是否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军队工作的,是否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写所属基层服务项目名称、选派部门、聘期履行和考核情况。
(三)家庭主要成员须完整填写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与本人关系、工作单位、政治面貌、职务,已故人员也应注明。是否存在回避关系必须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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