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春季南通如皋市部分学校招聘教师315名简章(3)
2018-04-05 11:59:3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如皋市人民政府网
(四)总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对象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及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
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按实收取。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如皋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通市人社局网、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2.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如皋市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则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考生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自主择校后,由如皋市教育局报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所有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2018年8月底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七、其他
1.本次招聘均不指定指导用书、教材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2.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指导。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
0513-87620339;15365488909(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0513-87658033;13584746966(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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