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春季南通如皋市部分学校招聘教师315名简章(2)
2018-04-05 11:59:3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如皋市人民政府网
5.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如皋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社局网(http://www.jsnt.lss.gov.cn)、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告。取消的岗位,由如皋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并允许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4月20日上午8:30~11:00。
6.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4月21日9:00—4月22日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由如皋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约占70%)和相应学科(专业)的教材教法(约占30%)。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第二天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和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由如皋市教育局会同如皋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同分的一起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不足的,按实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
(1)本人身份证。
(2)2018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非2018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3)限如皋市户籍(或生源)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4)报考特教教师岗位(岗位代码40)的须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退回原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如皋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天内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方式:报考音乐、美术、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技能加试(100分)组成,模拟上课与技能加试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报考其它岗位的,面试只进行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当天考区内通知考生。
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上课15分钟。
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技能加试内容: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100分);②现场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100分)。两项技能各占50%计算加试成绩,总时间10分钟。
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技能加试内容:人物速写(100分),时间15分钟。
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技能加试内容: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100分);②自选曲目,自编自舞(100分)。两项技能各占50%计算加试成绩,总时间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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