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招聘12名人员简章(2)
2017-08-16 10:08:4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官网
3.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限填报一个岗位,并严格根据要求投递应聘简历。
(2)学院在8月29日上午9:00前将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如有疑问,请于当天上午11:30前与我院联系,逾期不候。
(3)我院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考核,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请初步审核通过人员,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的考核通知,并做好相应准备。
(4)应聘人员在参加考核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和各类证件原件等,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及录用程序
1.考核小组一般由7人组成。
2.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
(1)笔试内容以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岗位认知及行政能力。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开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低于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相应核减相应招聘岗位数;根据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规则,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职位适应度等方面情况。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作面试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4.公示。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习单位、招聘考核各项成绩、总成绩和排名。
5.录用。公示无异议的,学院会同启东市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南通大学监察处监督和指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负责此项招聘政策的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015905,15262739796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辅导员岗位(启东)报名表和政审表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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