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35名编内教师简章(3)
2017-06-07 08:52:37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教育
(三)有关要求
1、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未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60分)和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职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60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将在南京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的60%。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说课、试讲、技能测试、专业加试、结构化面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所占比例详 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中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3.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能按要求提供证明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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