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镇江扬中市教育局招聘118名教师、校医简章(3)
2017-06-05 15:36:07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扬中教育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有关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岗位代码为007、008、009、010、012、013、014、015、017、018、019、020、021、022、023、024、025、028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学科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聘用到缺额岗位)。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30天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1—88323215,监督电话:市教育局0511—88323813、市人社局0511—88332609。
本招聘公告由扬中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镇人社事招审函[2017]18号扬中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5.25更新)
扬中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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