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连云港市灌云县教育系统招聘133名教师简章(3)
2017-05-31 15:00:05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1.面试内容:应聘中小学教师的分别为中小学高年级相应岗位学科内容,应聘中专校专业教师的为中职相应岗位专业学科内容。
2.面试形式:
(1)D15—D19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
(2)D21岗位面试形式为手语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手语考核成绩×100%。
(3)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说课,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100%。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7月7日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在灌云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云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应聘D01—D19岗位的人员,按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岗位情况详见《选岗表》(附件3)。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经县人社、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签订聘用合同后,在灌云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期间,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正常,以便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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