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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人简章(第2批)(2)

    2015-12-15 13:53:38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教师招聘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试讲、面试。

      (二)考核程序

      1、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于2015年12月30日后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 http://www.njrts.edu.cn/)人才招聘“公告通知”栏查询。试讲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试讲成绩排名将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按照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查验下列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材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

      (三)成绩的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1个月内计算,与原单位正式解除聘用关系或由原单位在《人员调动登记表》上盖章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符合录用条件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23、025-68533098  联系人:殷老师 杨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联系人:胡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25-68533011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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