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分校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120号(成贤街小学旁)电话:025-83694957、58、61、62
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6室 电话:025-58280812、18013861983
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学衡路1号九霄梦天地B座810(地铁二号线学则路站)电话:15380993507
江宁校区:南京市双龙大道1239号享办公创业园403室电话:18013861586

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99号,吴中大厦2301-2305室电话:0512-69151583 0512-69151508 18915580898

地址:张家港市金港大道288号辰龙大厦8楼电话:13962211410

地址:无锡市中山路288号云蝠大厦11楼07单元电话:0510-81081949 13405774942 15365259357

地址:江阴市暨阳大厦1006室,0510-86893155电话:0510-86893155 13405774942

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大厦22楼(苏宁电器楼上)电话:0519-86633002
武进学习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5号常发大厦420室电话:0519—85556628,13358186628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万濠华府D114室(物资大厦向西100米)电话:0513-81188110 13773632630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69号环球大厦1015室电话:0513-83200661 18362156052

地址:海安县人民中路36号26幢513-3室(乐天玛特5楼)电话:0513-88861680、15896269691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64号帝都大厦22楼2201-2204室(沃尔玛对面)电话:0516-83820959 18605169630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大学南路62号(扬大荷花池校区东门向南200米)电话:0514-87926373 13382726373

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288号八佰伴商务中心907电话:0511-85291098

地址:泰州海陵区济川东路220号万达写字楼608室电话:0523-86885201 13365209762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东路1号丰惠广场17楼1717室电话:0517-83925468 18751285841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0号国贸大厦1004室电话:0518-81590623 13338980623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西湖路66号用世.水韵城写字楼11楼1105-1109电话:0527-88880978 18951361439
沭阳校区:宿迁沭阳县学府南路中央广场一楼门面(东关口颖都花园对面)电话:0527-88880978 17768911070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人民路口金融城3号楼901-910室(盐城金融城浦发银行9楼)电话:0515-88270925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学习平台砖题库优秀师资|招考公告职位库真题|微信微博QQ群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苏州人事考试网 > 三支一扶 > 招考 > 报考指导 > 2018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问答(2)

2018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问答(2)

2018-03-06 13:03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21世纪人才网

  6、“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面试如何进行?

  答:为减少考生重复考试,本次招募考试与2018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合并举行,笔试成绩可同时作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本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使用。考生须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拟同时参加本次“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只需填报本人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岗位。对确实不符合相关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只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考生,可选择“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专项岗位,但不能参加本次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招聘。

  通过考试以后,考生须登录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系统(http://wsbm.21cnhr.gov.cn/szyf)进行岗位报名。各区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7、“三支一扶”人员的户籍和档案如何管理?

  答:服务期间,本市生源“三支一扶”人员,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非本市生源“三支一扶”人员,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以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暂时保留在学校,可以按规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人事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8、“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的待遇怎么样?

  答:本市对“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分为日常生活补贴和政府奖励两部分发放。日常生活补贴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发,按月发放,每人每月36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政府奖励按照服务期限长短,每年经考核合格后,每半年发放一次。第一年为16200元,第二年为20200元,第三年为24200元。

  9、“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社会保险费如何缴纳?

  答: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为按月取得的生活补贴(不低于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比例按照本市规定,个人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10.5%缴纳(由个人承担,在日常生活补贴中扣除),单位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32.5%缴纳。

  10、“三支一扶”人员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标准,个人缴存比例为7%(由个人承担,在日常生活补贴中扣除),单位缴存7%。

  11、其他方面还有什么补贴?

  答:“三支一扶”人员上下班交通费,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补贴。对非上海生源人员,由各区每年给予一次性探亲往返火车硬座票价报销。

  12、服务期间是否可调整服务单位和工作岗位?

  答:“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特殊原因需调整的,经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可予以调整。调整时,应做好相关的备案工作。

  13、“三支一扶”服务期如何终止?

  答:根据《上海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服务单位各项制度,不适合继续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的,经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后,可终止其“三支一扶”服务资格。

  “三支一扶”人员本人申请终止服务的,应当提前15日(支教人员应提前30日)向服务单位及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服务单位及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离开服务岗位前,应当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

  14、“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是否由政府进行就业安置?

  答:“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人事代理及相关服务,并为落实就业的“三支一扶”人员办理各种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苏州华图官方微信

(编辑:苏州华图)

掌上华图客户端下载

2017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培训
首页 APP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Copyright© 2015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