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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盐城市响水县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5-04-17 10:42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响水人社

  2015江苏面试交流群:214786545(加群注明:职位+分数,送面试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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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近期对响水县2015年考录公务员面试考生资格进行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的2015年全省招录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A类职位总分16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B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C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其中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4月20日-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逾期不到责任自负,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

  地点:响水县政府院内

  1、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地点:县委组织部三楼(负责审核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法委、各镇以及中心社区90职位的岗位)

  2、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地点:县委组织部一楼(负责审核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检查分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基层国土所、县地方海事处、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县林业工作站、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县卫生监督所、各镇和中心社区除90职位以外的岗位)。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面试人员应提供笔试准考证及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相关证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面试前组织体检的职位在考察前)提供。

  3、按照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条件报考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书及夫妻双方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 提供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及户籍证明; 属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家庭所在村居(社区)组织出具证明,以及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材料,其中属于独生子女的,提供本人独生子女证或当地计生部门出具证明,以及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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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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