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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统筹遴选64名青年干部简章(2)

    2017-08-21 08:38:46 江苏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南通人事考试网 公选遴选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二)适岗评价与笔试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遴选机关(单位)根据需要,可同时申请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有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适岗评价总成绩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5:5的比例折算,保留两位小数。适岗评价、专业能力测试方案须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于8月31日之前完成。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按适岗评价(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折算后的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其中,《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只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职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9月5日13:30-16:30,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于2017年9月8日9:00-15: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期间,组织面试人员进行心理素质和领导能力测评(具体安排面试当日另行通知),测评结果作为考察参考。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折算后的成绩)和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统筹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动放弃资格的,在同职位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2017年9月9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由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遴选机关(单位)抽调干部(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由同一考察组考察。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深入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应严格审核干部档案,认真听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并请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廉政情况鉴定。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对考察材料负责。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对考察对象进行突击提拔。

      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统筹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遴选机关(单位)将情况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经遴选机关(单位)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遴选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三、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和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信息发布网址: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

      政策咨询电话:85098548(南通市委组织部)、59000691(南通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59000251(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85215259(南通市纪委)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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