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市泗阳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派驻机构选调38人通知
2017-08-17 16:09:54 江苏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泗阳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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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两个全覆盖”改革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为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表》(附件2)。
二、选调对象
我县在编在岗的机关行政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不含教职工)。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行政人员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过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事业人员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过入编手续;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2)2015年12月31日以后调到现单位工作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5)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影响期限未满的;
(6)违反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公布选调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试用、调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选调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网上泗阳(http://siyang.gov.cn/)公布选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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