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关于做好2016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
2016-05-27 11:32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江苏人社
苏州华图(http://suzhou.huatu.com/)位考生提供九部门关于做好2016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并请下载附件查看2016年江苏“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分配方案,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委、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团委: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精神,2016—2020年全国将组织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为做好我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任务。实施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坚持立足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和扶贫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坚持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工作定位,坚持“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十三五”期间,全国每年将选拔招募2.5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我省每年将按照国家下达的计划进行招募。各地要充分认识“十三五”时期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总结经验,拓宽思路,按照新的目标定位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管理服务制度,确保“三支一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科学制定方案,严格规范组织选拔招募工作
(一)招募数量
2016年全省共选拔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全省范围内的乡镇(街道)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16年应届毕业生、2014年及2015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
(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养殖类等相关涉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类别中部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要求;
(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公共管理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艺术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从事水利工作的须是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各地具体招募岗位及要求详见招募计划表。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5、年龄要求:本科生和大专生须为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为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
(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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