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超联赛
苏州分校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120号(成贤街小学旁)电话:025-83694957、58、61、62

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99号,吴中大厦1903-1906室电话:0512-69151583 0512-69151508 18915580898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万达D区商铺梁清路274号(大润发向西150米)电话:0510-81081949

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广场27楼D室电话:0519-86633002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万濠华府D114室(物资大厦向西100米)电话:0513-81188110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大学南路62号(扬大荷花池校区东门向南200米)电话:0514-87926373 13382726373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1-6电话:0515-88270925

地址:徐州市和平路帝都大厦304室电话:0516-83820959 0516-66659196

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288号八佰伴商务中心907电话:0511-85291098

地址:泰州海陵区济川东路220号万达写字楼608室电话:0523-86885201

地址:淮安市清河区淮海东路1号丰惠广场17楼1717室电话:0517-83925468 18751285841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0号国贸大厦1004室电话:0518-81590623 13338980623

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金陵名府小区东门北侧,69-5、6、7号电话:0527-88880978 15950601869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

直播问答论坛砖题库名师|

招考报考职位库试题真题|

微信微博微社区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苏州人事考试网 > 考试快讯 > 公务员考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9)

公务员考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9)

2015-10-13 14:14 苏州人事考试网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公务员录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6月7日发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人录发〔1994〕1号)和1996年9月10日发。

(编辑:苏州华图)

上一篇:公务员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下一篇:没有了

掌上华图客户端下载

今日直播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换一批

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培训
华图官方微信 苏州华图微信 微信号:suzhouhuatu
报班 咨询 反馈
京ICP备11028696号 京ICP证090387号 Copyright: 2004-2014 HUAT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