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市公安消防局招聘特勤队员400名简章(2)
2018-05-22 10:24:55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南京市公安局
三、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⑴俯卧撑,标准为≥35个/2分钟
⑵1000米跑,标准为≤4分45秒
⑶立定跳远,标准为≥2.1米
3、体能测评成绩:体能测评三项内容必须都达标。在达标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换算为对应的百分制成绩测算,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名额:通过体能测评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公开招聘消防特勤队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6、总成绩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四、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2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等情况,由支队在招聘结束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1、通过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对确定聘用的消防特勤队员,由市公安消防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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