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市海陵区招聘7名城管应急人员公告(2)
2018-03-21 10:37:24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海陵人才网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考察范围。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统一组织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在海陵人才网站(http://www.tzhlrc.com/)公示7天;
2、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海陵区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城中街道。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待遇
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试用期合格后月基本工资2600元(含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海陵区劳务派遣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224162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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