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市公安局招聘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588名启事(3)
2018-02-23 11:09:13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南京公安
7、总成绩计算方法。
文职辅警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勤务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特殊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2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由各用工单位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报市局政治部警辅处。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4、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各用工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局政治部警辅处在招聘结束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应聘人员考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1、通过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规章制度学习告知书》等。
3、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
九、工资待遇
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简表。
十、咨询电话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用工单位联系电话和有关信息发布网址详见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别提示: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是由政治部警辅处统一招聘,原则上每两个月发布一次招聘信息,没有任何代办机构,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经同意任何机构都不得对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简表》
南京市公安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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