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盐城市公安局招聘7名警务科技辅助人员公告(2)
2017-11-16 09:44:31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盐城市公安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取得学历的在校生;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拘留以上行政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优先录取条件
具有相关网络、系统认证证书的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填写《盐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粘贴照片,提供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2寸免冠彩照2张。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盐城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处(亭湖区平安路9号)。
(二)领取笔试通知书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于12月2日前电话通知,并于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三)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为闭卷考试。具体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测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关知识。
(四)面试
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
按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分招聘职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六)考察
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遇有考察不合格者,分招聘职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录用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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