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招聘50名丙类警辅公告(2)
2017-10-11 10:41:16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五、 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须参加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组织的辅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两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按照《苏州工业园区警务辅助人员薪酬体系》执行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 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01612。
本简章由苏州市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6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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