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市盘城街道招聘15名城管协管员通知(3)
2017-09-18 10:45:49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
(四)技能操作考核(驾驶岗)
1、驾驶岗需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即场考、路考。
2、驾驶岗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进入该环节。
3、驾驶岗场考、路考环节每人3次考试机会,3次考试均未合格者直接淘汰。
4、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笔试
1、外勤岗及驾驶岗均需进行笔试,外勤岗资格审查合格者、驾驶岗技能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试题由专业机构负责出具。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外勤岗将对城管协管相关的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进行考核;驾驶岗将对应知应会的交通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考核)。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者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2、面试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不当场公布,与考试成绩综合后,对总成绩(外勤岗:笔试占30%,面试占70%;驾驶岗:笔试占20%,技能操作考核占40%,面试占40%)进行公示。
4、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分(100分制)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录用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数等额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若被通知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八)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并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九)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1、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于江苏云就业(http://www.jsyun91.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2、实际录用人数不足计划拟聘用人数的按实际人数录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聘期内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合格录用者年薪不低于5万/年(含五险一金)。
本简章由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14,025-8476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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